关于
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成效明显地方备选名单进行公示的易地
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和相关实施办法,陕西省安康市、扶贫扶持云南省昭通市、搬迁陕西省安康市等15个地市作为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后续督查激励备选地市。作为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督查激励备选地市。甘肃省武威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书面反映。可通过传真、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山西省忻州市、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定量指标测算,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和相关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等15个地市,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2日。应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传真:010-68502760
电子邮箱:
lixin_dqs@ndrc.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
2022年3月18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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