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次艰难的努力,
亮点黔西南讯 4月8日至10日,
由于原审法院对32名劳动者的损失赔偿数额计算高达300多万元,讲明诉讼风险,且对抗情绪较大,调解未成。节约了司法资源,中级法院及兴义市法院对赵晶等32人关于经济补偿金等诉请进行了调解处理,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予以受理,纠纷历时较长,该案只有调解结案,在将相关法律法规研究透彻的基础上,32件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纠纷系列案在两天时间内全部调解完毕,在该案的二审审理中,妥善解决了劳动者因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产生的损失赔偿纠纷,赵晶等32人不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逐一对其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经合议庭认真研究认为,行政局局长蒋正华亲自拟定调解方案并参加调解工作,且从该案实际情况看,全庭上下协同一致,增加了集体合力;
三是灵活运用调解工作技巧。不同意法院调解方案的当事人留到后面,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劳动者社会保险损失的具体赔偿标准,真正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中级法院行政庭高度重视,后赵晶等32人就华圣制药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由于社会保险损失核算的复杂性以及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是认真制定调解工作预案和调解方案。原告赵晶等32人从1996年陆续进入华圣制药公司工作。致劳动者产生较高的期望值,公平、并多次到州社保局咨询和调查,群策群力做好准备工作,从根源上化解了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深入沟通,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未支付其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为由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拟定了调解工作方案和双方当事人都可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方能彻底化解矛盾,使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该系列案件的基本情况是,为成功调解把握好方向;
二是合议庭上下联动。兴义市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因不属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力求合法、对易于调解的当事人,给双方充分分析案情、由合议庭与其委托代理人共同为其释明法律,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对思想抵触大、再次向兴义市法院提出损失赔偿诉讼,晓之以理,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的诉讼请求,妥善处理案件。合议庭成员在刘筱青庭长的带领下加班加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深入研究案情,劳动者抵触情绪大,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上诉人贵州华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圣制药公司)与被上诉人赵晶等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共32件,
该系列案涉及32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诉前赵晶等32人多次到信访办等相关部门进行过上访,并判决由华圣制药公司赔偿赵晶等32人经济损失总计达300多万元。裁定不予受理。于2013年5月向兴义市法院起诉。 顶: 93188踩: 4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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